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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方法应用大赛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关于加强创新方法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对接社会、企业真实需求、充分展示在校大学生在创新创造实践中的学习成果,进一步激发青年学生学习创新方法的热情,推动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定于 2019 年 10月到 2020 年 5 月举办第四届全国大学生创新方法应用大赛。

 

一、 大赛主题

创新创业方法先行,跨界合作无限可能

 

二、 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倡导各高校主动将创新方法教学融入专业课程,促进高校深入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实践活动,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高校主动服务区域发展和企业转型,在实践中洞悉创新创业新需求,搭建校企合作新平台、探索课程教学新模式、培养科创科转新人才,努力形成在校大学生主动学习创新方法,践行创新创造的新局面。

 

三、 大赛总体安排

 第四届大赛要力争做到“有高度,有深度”,努力体现“有特色、有突破”,主动服务于创新驱动发展与新旧动能转化等国家战略,切实做好校级项目的挖掘、辅导、培育工作,夯实基础参赛项目的质量,培养有勇气、有方法的的创新创业生力军。 
第四届大赛将举办“1+4”系列活动。“1”是主体赛事,在校赛(学校推荐)、区域(省)赛基础上举办全国总决赛(含金奖争夺赛、冠军争夺赛)。“4”是同期活动,具体包括: 
1.大赛优秀项目展览展示
2.投资人、企业家项目对接会
3.优秀创新方法创新创业辅导教师评选(含授课、辅导两个方向)

4.创新方法创新创业教育论坛

 

四、 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教育部创新方法教学指导分委会、中国高校创新创业学院联盟主办、山东大学承办。大赛设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教育部创新方法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主任委员担任主任,由教指委委员、中国高校创新创业学院联盟竞赛专门委员会主任担任秘书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 
大赛设专家委员会,专家以国务院认定的“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中国创翼”、“中国创新创业”等七大全国性创新创业大赛和中国科协创新方法大赛国赛(决赛现场)评委以及科技部、教育部、人社部、团中央等双创相关单位认定的创新创业导师;国际 TRIZ 三级认定或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专家构成。首批专家由竞赛专委会委员推荐产生,次年起从大赛评选的优秀创业导师中产生。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设纪律与监察委员会,对大赛组织评审工作和协办单位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并对违反大赛纪律的行为给予处理。 各赛区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机构,开展本地初赛、复赛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工作。

 

五、 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能够将专业知识与区域经济发展、企业转型、技术工艺升级的需求紧密的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技术、新服务、新工艺、新业态、新模式。 参赛项目必须来源于企业或与企业共同构思,解决企业的实际问题和社会实际需求,合作企业要求据书面材料证明选题来自企业。要求提交的参赛项目必须有最终的成果,而不是简单的创意,需要有具体技术方案、样品或可实施的运营计划。 

根据参赛项目特点,大赛分为技术创新组、非技术创新组,学生在教师指导下选择其中一种项目类型进行研究和成果申报:

1.技术创新组。参赛项目是企业的实际技术和工程问题,也包括基础性的研发项目成果,成果必须真正利用创新方法产生。

2. “非技术创新组”。参赛项目是充分挖掘企业现有资源优势,通过商业模式创新、产品创新、管理创新(含业务流程再造、工艺创新)等创新理念和方法,解决企业实际的转型升级问题,成果必须有可实施的运营方案。鼓励优势学科的社会服务及横向课题产品化、商业化。

3.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收入、投资、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 参赛对象

参赛高校须为中国高校创新创业学院的联盟成员,且已经开设创新方法相关课程或者项目辅导教师有创新方法相关师资资质,并设立了创新方法学生社团的学校。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鼓励跨企、跨校、跨学科、跨层次(本硕博)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 3-5 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新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已获往届全国总决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报名参赛。 

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 15%。

 

七、 比赛赛制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区域级(省)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由各高校负责组织,省级复赛由各区域(省)负责组织,全国总决赛由各区域(省)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 
大赛组委会在各区域(省)固定基数的基础上,考虑校级比赛参赛数、参赛高校数量和上届金银铜积分奖励等因素分配全国总决赛名额。每所高校入选全国总决赛团队总数不超过 3 个。 
根据报名情况遴选合适数量项目入围全国总决赛,通过网上评审,产生 100 个项目进入全国总决赛现场,未进入现场的参赛项目评为优秀奖。 

现场评审采用“6+3+3”,即 6 分钟项目路演,待评创新创业导师抽签轮流(或固定项目)进行 3 分钟现场(或视频)点评指导,评委专家对待评项目与导师进行 3 分钟点评。全体待评导师对待评项目打分,同时给待评创业导师打分。现场评审采用 7评委以上制度,去高去低加权平均,创新创业导师评审以项目评分与平均分离散度和点评指导两项成绩合计作为晋级依据。

 

八、 赛程安排

1. 大赛组委会于2019年10月25号,通过中国高校创新创业学院联盟平台发出比赛通知。
2. 各参赛高校于2019年12月30号前,完成组队、企业调研、拟定项目方案等工作。组委会根据各高校需要,在2019年9-12月间组织创新方法培训、项目训练营,协助完成校赛及推荐工作。
3. 各参赛团队于各区域(省)赛之前完成报名,未开展区域(省)赛的高校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团队网上报名。
4. 各区域(省)赛于2020年1月到3月间完成比赛。
5. 2020年4月1日-4月10日进行全国总决赛专家网上评审环节 。
6. 2020年4月15日前各高校决赛项目反馈。

7. 2020年5月举行总决赛。请各参赛团队要按时间计划开展培训、调研、创新方案构思、研发、样机制作、试验等环节。

 

九、 评审规则

(一)技术创新类 
1. 问题来源或需求发掘(20 分) 
2. 运用创新方法进行系统分析或需求洞察(20分 )
3. 运用创新方法解决问题或满足需求(20分)
4. 方案完整性和实用性、整体创新程度(20分)
5. 现场表达、答辩和展示能力(20分)
6. 加分规则(总分20分,每个内容不超过4分)
(1)申报项目已在企业取得实际应用、校企联合报名
(2)申报项目企业导师共同参与
(3)申报项目跨学科、跨层级组队
(4)项目提供展示实物,最好原型产品
(5)教师清晰阐述指导过程中创新方法运用
(该组别网评阶段总分100分不变,第5不计成绩、第6项计算成绩) 
 

(二)非技术创新类 

1. 商业价值(项目应用场景、创新的问题、原因分析、服务及产品描述、市场空间)30分
2. 研究基础(项目资源优势、如学科建设、已形成的专利、已形成的合作基础)10分
3. 创新过程(项目的竞争分析、实施方案、路径及解题思路)40分
4. 项目团队(团队人员创新创业课程的学习内容及相关社会实践)10分

5. 项目成效(合作协议、在审专利、社会奖励、潜在的发展和带动就业能力)10分

 

十、 大赛奖项

大赛设金奖 20、银 30、铜奖 50,同时设冠、亚、季军各1个(冠军争夺赛参赛资格为各小组金奖争夺赛第一名)。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校企合作创新奖、最具人气奖各1个。
获奖项目颁发获奖证书,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 

设高校先进集体奖,区域(省)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创新创新创业导师若干名。获奖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及奖牌。

 

十一、 材料提交要求

参赛项目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填写《全国大学生创新方法应用大赛团队报名表》、相应组别的参赛项目《全国大学生创新方法应用大赛项目申报书》、路演 PPT 以及一份 2 分钟以内的项目情况视频。申报项目涉及的内容需符合保护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要求。各高校项目推荐工作归口在创新创业学院或类似单位,统一填写推荐意见,并单位盖章以PDF格式提交。参赛项目名称文件名为:“学校校名-创新方法.pdf”。参赛项目推荐表和申报书见附件。项目申报和项目推荐采用网上平台提交的方式。

网址和网上申报指南在后期通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