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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顺利通过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专项督导评估

日前,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发布<2017年度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专项督导报告>的通知》(赣教督办字【2018】5号)和《关于公布2017年通过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专项导院校名单的通知》(赣教督办字【2018】8号),根据文件精神,我校顺利通过了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专项督导评估。

2017年12月1日,以省督学、江西师范大学原副校长赵明为组长的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督导评估组一行四人,对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开展了实地督导考察评估,充分肯定了我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并给予我校优秀等级最高分。

在发布的专项督导报告中,对我校建立的132个校内实训基地、187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充分利用政策支持,深入挖掘社会资源,积极引进企业实体开展学生双创教育实践,投资2000万元建设协同创新中心大楼,与旅游公司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打造“互联网+”大学生体验式创业平台等做法给予了点名表扬。

    近年来,在校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学校按照“因校制宜、面向全体、结合实训、突出特色”16字方针,发挥学科专业特色,推动产教融合和校企共育,通过因材施教和差异化教学,构建起培育意识、提升能力、实战演练“三级进阶”,课内教学、课外体验、项目运营“三维联动”和结合专业、融入企业、协同创业“三业融合”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创新创业教育专项督导评估的顺利通过,是江西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对我校创新创业教育质量的充分肯定,积聚了广大师生员工的辛勤努力与艰辛付出,是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全体师生凝心聚力、共同奋斗的结果。学校将根据督导组的整改意见,全面落实学校的各项整改工作,巩固创新创业教育的工作成果,进一步深化改革,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